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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道路客运价格改革 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阳泉市政府 www.yq.gov.cn 2017-12-19 00:00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委《关于深化道路客运价格和汽车客运站收费改革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道路客运比较优势,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市发改委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方面,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与推动作用,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积极稳妥推进道路客运价格市场化改革,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适时放开竞争性领域价格,完善价格收费规则

  一是2017年11月1日起放开部分道路客运价格省际班线客运价格省内与铁路客运平行的市际班线客运价格卧铺车型客运价格根据特定需求提供高品质、差异化、快捷化、定制化的新型道路客运价格。

  二是扩大道路客运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道路班车客运票价,基本运价仍按0.12元/人千米执行,上浮幅度由20%扩大为30%,下浮不限。

  改革农村客运价格管理形式,多措并举方便出行

  鼓励灵活采取通班车、公交车或者提供预约定制服务等多种方式方便居民出行。通班车方式运营的农村客运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公交车方式运营的纳入城市公交价格管理,仍实行政府定价,预约定制等个性化服务的实行市场调节价。

  放开汽车客运站部分收费,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

  放开汽车客运站收费中可由道路客运企业、旅客自主选择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汽车客运站自主定价。必须由汽车客运站提供服务的客运代理费、客车发班费、车辆安全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退票费、旅客站务费继续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