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改进口岸工作 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和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改进口岸工作 支持外贸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48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四部分19条。分别从完善口岸布局、强化大通关协作、优化口岸服务、强化保障机制四个方面,提出我省加强和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务实举措和重点工作。《意见》提出,我省将加快口岸建设,并依托口岸发展外向型经济,解决我省口岸布局单一、对外开放度偏低的短板。在航空方面,除加快提升太原航空口岸开放水平外,还将推动大同、运城等机场的口岸开放工作。在陆路方面,积极开通至天津港、唐山港等港口的“五定班列”,推进铁路口岸建设,积极促进中欧中亚班列。
《意见》要求,口岸各查验部门要优化口岸通关服务,强化大通关协作机制,全面建立口岸管理信息共享共用机制,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推进通关诚信、法治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通关改革,推行关检合作“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单一窗口”新型通关模式,积极拓展进口货物24小时和节假日预约通关服务,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口岸通关环境,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推动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
- 主题词:
索引号:554138175/2016-0010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文日期:
- 标题:我省出台19条举措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
文号:
发文时间:2016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