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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10件规章的决定

阳泉市政府 www.yq.gov.cn 2016-06-24 16: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 34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10件规章的决定》已经20165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苗圩

  2016526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10件规章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有关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废止以下10件规章:

  一、《使用国际海事卫星系统陆地移动业务管理暂行规定》(19951023日原邮电部《关于发布<使用国际海事卫星系统陆地移动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邮部〔1995722号)公布,根据19971218日原邮电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邮电规章的通知》(邮部〔19971012号)修订)。

  二、《电信终端设备进网审批管理规定》(19951114日原邮电部《关于发布<电信终端设备进网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邮部〔1995791号)公布,根据19971218日原邮电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邮电规章的通知》(邮部〔19971012号)修订)。

  三、《邮电部知识产权管理规定》(1996111日原邮电部《关于发布<邮电部知识产权管理规定>的通知》(邮部〔199658号)公布,根据19971218日原邮电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邮电规章的通知》(邮部〔19971012号)修订)。

  四、《核出口管制清单》(2001628日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7号公布)。

  五、《高楼高塔高山设置无线寻呼发射基站管理规定》(20011119日原信息产业部令第16号公布)。

  六、《通信行业统计管理办法》(2002116日原信息产业部令第26号公布)。

  七、《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200728日原信息产业部令第42号公布)。

  八、《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管理办法》(2009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号公布)。

  九、《软件产品管理办法》(20093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9号公布)。

  十、《铬化合物生产建设许可管理办法》(20109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5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