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分析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负责经济运行中生产要素的协调工作;组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提出全市产业政策的相关意见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市行业及重点企业发展规划,指导工业领域产业布局;负责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
三、组织拟定发展全市工业经济有关政策、规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四、指导除国家拨款以外的全市工业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编制全市工业企业改造和技术进步中长期技术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下达限额以内技改项目计划,审核限额以上技改项目;做好项目论证、设备招标、资金落实等工作;统筹管理市级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资金。
五、研究拟定企业技术进步政策,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装备国产化和新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产品年度创新项目计划。
六、参与编制能源基地建设规划,统筹协调管理全市煤炭、焦炭的产运销;推进煤炭加工转化和产业升级,协调解决全市煤、电、油、水、气等能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承担电力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职能,负责“三电”工作。
七、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协调解决铁路交通运输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八、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有关规定,研究拟定、组织实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相关政策;编制全市年度综合利用项目计划,负责综合利用项目审查上报和减免税工作;负责节能监管工作;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
九、对各种经济成分的工业企业进行宏观协调和指导;统筹全市限额以上工业企业的生产运行、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管理升级;参与并监督市属工业企业改革,负责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指导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
十、贯彻落实有关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经营、使用能源的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技术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并落实全市节能降耗指标,并进行年度统计分析和考核奖惩;负责全市工业节能项目的审核及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等。
十一、负责全市电力、焦化、机电、冶金、轻工、建材、化工行业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协调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主题词:
索引号:554138175/2017-0014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文日期:
- 标题:阳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构法定职责
文号:
发文时间:2016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