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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阳泉市政府 www.yq.gov.cn 2017-06-13 09:50

  为深刻汲取近期接连发生的太原清徐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矿“5•22”较大透水事故、晋中榆次官窑永安煤业有限公司“5•11”较大瓦斯窒息事故、临汾尧都区“5•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等多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全市校园形势安全稳定,根据《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7〕58号)要求,市教育局决定从2017年6月10日至7月10日,在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立即开展为期1个月的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为实现学校及周边长期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教育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工作措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力争实现“零隐患、零事故、零伤害”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协调和统筹指导全市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研究解决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各县区教育部门、市直学校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市教育局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高巨海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直教育工委书记
  副组长: 史润才   党组副书记、市教育局副局长
           冯素清   党组成员、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兰英   党组成员、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赵  鉴   党组成员、市教育局副局长
           程保存   市政府正县级督学
           李海忠   市政府副县级督学
           贾  刚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张继忠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成  员:市教育局机关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负责全市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督查安排、情况收集、汇总、通报、上报等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共性内容
  1.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和“5.15”全市教育系统夏季安全专题会议精神和阳教安字〔2017〕13、14号文件情况。
  2.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情况;开展校园安全“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情况;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情况。
  3.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开展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情况;落实《全市教育系统实施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情况;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情况;组织开展风险源普查、辨识、评估、分级和管控,督促建立风险源清单、绘制“四色图”情况;安全隐患建立清单和台账并按规定上报情况;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制定防范措施情况。
  4.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严格落实学校(园)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校园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按照新修订的《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情况;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机制,组织全面开展风险点排查和评估,做好风险等级确定工作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情况。
  5. 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是否在规定时限内查处事故,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是否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二)重点内容
  1.对交通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结合全市开展的交通秩序综合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排查交通安全教育落实开展情况,是否把交通安全教育列为重点,经常性的开展教育活动;是否通过家长会、发放告家长通知书等形式告知家长遵守交通秩序,建立家校共管体系,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对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进行检查,检查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师生,专门用于接送师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师生的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学校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司机、学生家长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2.对学校的校舍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要对学校校舍逐校、逐栋进行拉网式排查鉴定,做到不留死角。
  3.对学校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落实危险化学品的存储、管理情况,对危险化学品是否实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柜储存、双人双锁;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剩、耗、收、验等是否有专人记录、定期清点、账物相符,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源流出而发生事故。
  4.对学校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要及时更新,坚决取缔学生宿舍和教师公寓内的违章用电,对老化的电网设施要及时改造,消除火灾隐患。
  5.对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健全汛期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完善防汛工作应急预案,是否开展汛期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是否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
  6.对学校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应急预案,是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做到全覆盖。
  7. 对预防地质灾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地质灾害隐患,是否建立隐患台账,是否修改完善本校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有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地质灾害的重点学校,对查明的隐患点,要逐点落实防灾措施和责任,及时消除隐患。学校出现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师生向安全地带转移,并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对其他涉及校园安全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清醒认识当前我市校园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做好专项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一把手”要全面抓,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以铁的担当尽责,以铁的手腕治患,以铁的心肠问责,以铁的办法治本,全力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周密部署,精心开展。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进一步明确专项行动重点,完善细化本单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各自的目标、范围、责任、分工、内容和要求。要坚持上下同步,市、县检查和学校自查要同步展开,各县区教育局要抓好本辖区内的专项行动工作。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落实责任,消除隐患。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行。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严防事故发生。各县(区)教育局要对学生人数多、交通隐患大、校园硬件差、管理较薄弱的学校进行重点督查,同时配合好市级教育部门的督查工作。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一般隐患要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对可能引发事故或严重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场所,必须停课进行整改。
  (四)严格倒查,严肃追责。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约谈曝光,严肃问责;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责任;对整改不落实、欺上瞒下不整改的,要倒查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县(区)和市直有关学校,要逐级开展约谈警示。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的实施方案、工作总结分别于2017年6月14日和7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
  联 系 人:张晓青
  联系电话:2293675
  电子邮箱:yqjyjaq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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