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阳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阳泉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安〔2017〕11号)精神,结合《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教后勤〔2017〕26号)要求,阳泉市教育局决定从2017年7月至10月底,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为期4个月的校园安全大检查(以下简称“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
二、工作目标
通过校园安全大检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指导全市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各县区教育部门、市直学校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市教育局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薛利敏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直教育工委书记
副组长:冯素清党组成员、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兰英党组成员、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赵鉴党组成员、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海忠市政府副县级督学
贾刚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张继忠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成员:市教育局机关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负责全市学校安全大检查的督查安排、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四、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的情况;
(二)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协调配合综治、公安、文化、工商、环保等部门,检查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治理工作。
(三)对学校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落实危险化学品的存储、管理情况,对危险化学品是否实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柜储存、双人双锁;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剩、耗、收、验等是否有专人记录、定期清点、账物相符,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源流出而发生事故。
(四)对学校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要及时更新,坚决取缔学生宿舍和教师公寓内的违章用电,对老化的电网设施要及时改造,消除火灾隐患。
(五)对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学校、幼儿园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设施的设置完善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师生,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师生的机动车辆是否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检测,接送师生的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六)对各项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电梯、锅炉、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以及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坚决防止楼梯间挤压踩踏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对学校的校舍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要对学校校舍逐栋、逐间进行拉网式排查鉴定,做到不留死角。
(八)对各项集体活动的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学生实习实训、勤工俭学、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检查,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对于大型活动,必须遵守报批制度,严格落实安全工作预案。
(九)对饮用水源和厨房设备、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管理等工作。要严把食品进货关,对变质、超期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坚决杜绝进入学校食堂,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采取相应的措施,严防不法分子投毒破坏。
(十)对学校安全教育和演练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教育、安全课程的开设情况,学校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组织学生开展地震、消防等应急演练的开展情况,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开展情况。
(十一)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是否健全和落实。
(十二)对学校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应急预案,是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做到全覆盖。
(十三)对预防地质灾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地质灾害隐患,是否建立隐患台账,是否修改完善本校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有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地质灾害的重点学校,对查明的隐患点,要逐点落实防灾措施和责任,及时消除隐患。学校出现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师生向安全地带转移,并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十四)对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健全汛期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完善防汛工作应急预案,是否开展汛期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是否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
(十五)对其他涉及校园安全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改阶段(7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县区、本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要对照大检查具体内容,结合实际,深入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对自查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各县区、各学校于7月26日前将大检查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9月)。在学校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县区教育局要全面检查,市教育局将重点检查。制定检查表,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
各县区、各学校于每月25日前将检查表、隐患排查台账报市教育局。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至10月)。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重在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大检查活动成果,确保学校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各县区、各学校于10月20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市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清醒认识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把开展此次全市校园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人是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组织,亲自深入一线进行突查检查;分管负责人要全程具体组织并带队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守住学校安全这条底线,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
(二)严格检查,限期整改。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认真履行责任,严格检查执法,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要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不断提高技防工作水平,增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防范事故能力。
(三)落实责任,严肃问责。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建立校园安全大检查责任制,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检查不严格的,要通报批评、组织约谈、严肃问责。
(四)广泛宣传,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显示屏、互联网等媒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安全第一“的舆论氛围,发动广大师生、教职员工参与安全大检查工作,畅通安全隐患报告和检举渠道,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细致的查找各种隐患,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广泛参与的安全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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