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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集中开展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阳泉市政府 www.yq.gov.cn 2017-09-06 09:58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改善广大师生学习生活环境,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此次专项整治与十九大安保工作有效衔接,集中开展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活动,打击各种侵扰破坏正常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综合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切实解决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学校内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整治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平安校园建设为载体,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以提升广大师生安全感为着力点,各级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努力达到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深入。通过专项整治,推动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各类商业经营秩序等再上新水平。

  三、整治重点

  (一)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及文化环境情况。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加强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清理取缔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违章经营的出租房屋和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棋牌馆、音像书刊点等娱乐服务场所;查缴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非法出版物。

  (二)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情况。整治“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以及各种非法营运车辆;检查学校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及各类安全设施是否完善。

  (三)学校安全管理情况。排查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厕所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学校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门卫、值班巡逻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学校及周边饮食与饮用水卫生情况。清理取缔学校及周边的餐饮店、医疗点、食品店、流动摊点等各类非法经营无牌无证摊点。加强学校食堂监督,防止食物中毒等情况发生。

  (五)学校及周边建筑设施情况。清理整顿违章搭建、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的清理情况;检查学校及周边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以及生产、经营和存储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等。

  (六)清理整治学校及周边其他各类安全隐患。

  四、活动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从9月份开始,到10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初—9月中旬)。

  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和学校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三有”、“三到位”。“三有”即有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有结合自身实际的实施方案,有层层签订的排查整治责任书。“三到位”即安排部署到位,宣传发动到位,职责任务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深入排查阶段(9月中旬—9月下旬)。

  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和学校要依据本方案整治重点,结合实际,确定排查重点,整合力量、集中时间,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进行排查,排查要深入细致,不留盲点和死角,彻底摸清影响安全稳定的隐患和问题,做到“三结合”。即地毯式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首次排查与滚动排查相结合、专门排查与边排边整相结合。各单位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开通信箱、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广泛接受群众反映情况和举报问题,多渠道掌握第一手资料。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为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集中整治阶段(10月初—10月中旬)。

  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和学校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治期限,认真开展整治。一个单位(部门)能整治的,由该单位(部门)负责整治;需要多部门联合整治的,由各县区政府或共同上级部门指定牵头单位(部门)和参加单位(部门)联合整治;对一些跨区域的问题,需要上级部门牵头整治的,逐级上报,采取综合性措施加以整治。“专项组”将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学校和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确定一批重点整治对象,直接挂牌督办。各地也要采取领导包案、黄牌警告、挂牌督办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整治力度。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中旬-10月下旬)

  专项整治开始后,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组织专项督导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尽快落实整治责任,尽早完成整治任务。整治工作结束后,各责任单位要写出书面验收申请,由县级以上综治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对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学校及师生不满意的责令有关单位重新整治。

  五、部门职责及任务分工

  “专项组”按照各成员部门的相关职能对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任务予以明确,落实工作责任。

  (一)综治部门要积极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整合资源,组织力量,集中解决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校园综合治理的组织建设,落实治安防范各项措施,加大清理整顿工作力度;将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制;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二)教育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强化各项措施,加强对学校内部治安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督导和检查,切实维护好学校的治安秩序。要督促学校认真做好学校内部环境卫生治理和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落实综合治理措施,清理整顿学校内不健康的文化、娱乐场所和违章建筑、商业摊点及出租房屋等,坚决禁止不良或有害读物在学校内传播;大力整顿学校内部交通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加强校内外来人员和出租房屋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做好学校内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组织精干得力人员负责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确保学校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强化师生环保意识,杜绝乱扔乱刻乱画乱吐等现象,确保校园内干净、整洁、美观、有序。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真正把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危害师生安全的隐患排查出来,切实摸清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对于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帐,做好梳理工作,学校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学校自身无法整改的,要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当地综治部门协调解决。

  (三)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侵扰学校师生的流氓恶势力要依法严惩,对校园及周边场所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坚决予以铲除。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顶防和妥善处置校园及周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建立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整治治安、交通秩序,加强对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好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派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互联网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和排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在校园周边设立的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和活动点,依法查处利用非法宗教活动点或借传教为名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经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规范校园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中小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短信运营商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网络有害信息和手机短信,依法打击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黄色网站等非法活动,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教育网站、教育培训机构的前置审批和监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宗教网站。

  (五)文化部门要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引导师生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落实未成年人禁入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等规定。依法查处各种含有反动、淫秽色情、暴力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及违法文化经营活动。文化艺术团体、图书馆、博物馆等要为学校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方便。

  (六)食药监部门要对学校的食品加工企业、食品零售网点进行严格检查,对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进行清理和销毁,确保食品安全:对食品加工、营运、出售以及食堂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做到持证上岗:加强餐具消毒和学生饮用水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指导,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对常见病、多发病、流行病做好预防和监测工作。

  (七)工商部门要依法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与相关部门共同规范校园周边经营秩序。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校园周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依法从严查处流通领域食品违法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取缔中小学校周围200米以内的电子游艺室、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以及600米以内的彩票专营场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查处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传销活动及侵害师生权益的非法中介等。

  (八)建设部门要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厕所等进行勘查指导,发现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及时处理;对路边的建筑施工现场加强管理,围好护栏、护墙、设置警示标语等,禁止学生出入施工现场,防止伤害事故发生;对道路上排水井盖进行清查,发现丢失或损坏及时更换,防止“马路陷阱”;对学校周边道路两侧的路灯等公用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正常使用,防止学校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意外。

  (九)司法部门要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典型司法案例开展对师生的警示教育。组织法律援助机构积极面向师生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培训,提高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依法治校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在高校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及时妥善调解社会与高校之间的矛盾纠纷,防止社会人员干扰影响校园正常秩序。做好校园及周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预防和减少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以学校周边为重点,坚决查缴以青少年学生为主要销售对象的含有反动、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内容的非法出版物,严肃查处损害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的互联网和手机有害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亲自安排,负总责。按照“专项组”统一部署,根据本县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由教育、综治、公安、经信、文化、食药监、工商、建设、司法、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负责同志参与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加强落实责任。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和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到实处。要按照本方案的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各自部门职责,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的工作局面,有力度、有成效地开展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督查检查。专项整治期间,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派出督导检查组深入基层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促进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地开展。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做到管理对象认可、人们群众满意、社会普遍公认。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和学校要加强对专项整治的舆论宣传,重点宣传开展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和重要成果。要注意把握宣传舆论导向,既要充分宣传工作成绩,又要注重再正面引导的前提下曝光一些工作消极、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通过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积极配合、共同参与、高度关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市直各学校要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收集,及时报送工作情况、重大情况,确保信息畅通。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将本县区、本部门、本学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030日前报送“专项组”,“专项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和整治效果进行通报和考评,并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