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教育局为正县级建制,是阳泉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和山西省的教育方针、政策,结合阳泉实际,拟定适合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教育政策和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2、研究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规划和组织全市教育理论和政策研究工作。
3、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教育经费“三个增长”。
4、按规定办理有关大中专和局直属学校的开办、合并、停办以及专业设置、学制等。
5、组织管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教学工作,落实国家的教学计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全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编写乡土补充教材及教学参考书;指导全市教育科研的推广应用;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职教学会、成教学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6、直接管理局直属学校和局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推荐、考核、任免干部。
7、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以及各行业职工的岗位培训,组织评审全市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
8、宏观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9、根据国家政策,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拟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制度改革,参与编制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方案,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
10、规划并管理全市教育管理情报、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1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12、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