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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本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阳泉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大楼(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西路口)查阅。 

  一、 主动公开  

  (一)公开原则 

  主动公开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公正公平、及时便民的原则。 

  (二)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阳泉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信息资料查阅室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地址:http://www.yq.gov.cn。本机关当面受理点:本机关办公室;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353-25650112565014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西路口;受理时间: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353-2565014 ;传真号码:0353-2565012。邮政编码:045000 

    (二)受理程序  

  1、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申请表》可向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领取,也可在阳泉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q.gov.cn)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互联网邮件发送申请的,请在主题上标明政务公开申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以数据电文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该具备符合《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靠的电子签名”。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务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出具《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告知书》(见附件2)予以答复。申请人收到《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告知书》后应及时填写《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告知书回执》(见附件3),并传真或邮寄至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1. 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 依法不属于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务事项或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5.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正。 

  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务事项或信息的流程请参见《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办理依申请政务公开流程图》(见附件4 

  (五)收费标准 

  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依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免予公开事项 

  (一)属于国家秘密或涉及国家安全的事项; 

  (二)属于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内部不宜公开的研究信息、工作信息以及议事规则等事项; 

  (三)公开后可能引起社会混乱的信息; 

  (四)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在履行公务活动中获得的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五)与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 

  (六)公开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事项; 

  (七)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认为应当保密的其他事项。 

  四、监督和保障程序 

    (一)信息更正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予以更正。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无权更正的,将转送有权更正的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二)依法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依法举报。 

  1、上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举报电话:0351-4922644 

    通信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135 

    邮政编码:030001 

    接待举报时间: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监察机关: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纪检监察室 

    举报电话:0353-2565098 

    传真号码:0353-2565012 

    通信地址: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西路口 

    邮政编码:045000 

    受理举报时间: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联系电话:0351-4922644 

    通信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135 

    邮政编码:030001 

  受理复议时间: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法人/

其他组织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所需政务事项或信息情况

所需政务事项或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政务事项或信息的用途

 

获取的方式(可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附件2 

  

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告知书 

年第    

                          

你(单位)向我中心支行提出政务公开申请,我中心支行于dddd        日依法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对你(单位)提出的申请答复如下: 

       特此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