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概况
(一) 主要职能
阳泉市交警四大队设有两个秩序中队、法制中队、车管大厅、办公室、违法处理大厅和事故科,共有正式民警15人,工人2人,协警共114人其中:合同制协管人员16人,未签合同98人,单位职能:大队自2000年进驻开发区以来,担负着阳泉市开发区、207国道、义白路主干线公路、307复线及周边乡村道路约156公里,近6000余名驾驶员及3000余辆机动车、11个交安委、37个有车单位的驾驶员审验培训、交通管理工作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 |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表无数据)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515.20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07.74万元,增加40.32%,增加原因是2016年项目支出增加及基本运行成本增加;本年度支出总计388.12万元,与2015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80.66万元,增加26.23%,增加原因是2016年项目支出增加及基本运行成本增加.
二、关于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15.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5.20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8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50万元,占57.59%;项目支出164.62万元,占42.41%;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15.20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07.74万元,增加40.32%,增加原因是2016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及基本运行成本增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88.1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80.66万元,增加26.23%,增加原因是2016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及基本运行成本增加。
五、关于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88.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80.66万元,增加26.23%,增加原因是2016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及基本运行成本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88.12万元,用于基本支出223.5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57.59%,用于项目支出164.6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42.4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88.12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完成年预算的75.33%,小于预算原因是年底部分专项资金结余未及时支付。其中基本支出与2016年预算相比,完成年预算的110.43%,大于预算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增资及奖金发放;项目支出与2016年预算相比,完成年预算的72.96%,小于预算原因是年底部分专项资金结余未及时支付。
六、关于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为217.28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0.083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7.2万元。
(1)人员经费支出分经济科目支出明细为:
1、工资福利性支出128.76万元
2、津贴补贴支出1.3235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分经济科目支出明细为:
1、办公费支出4.8万元
2、印刷费支出2万元
3、水费支出1.2万元
4、电费支出15万元
5、邮电费支出0.6万元
6、取暖费支出14万元
7、维修维护费支出7.4万元
8、交通费支出25.2万元
9、购置费支出5万元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2万元
1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
七、关于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分别为:1、办公费支出9.86万元;2、手续费支出0.0076万元;3、水费支出5.53万元;4、电费支出7.95万元;5、邮电费支出10.32万元;6、取暖费支出7.07万元;7、差旅费支出0.16万元;8、维修维护费支出8.50万元;9、劳务费支出92.02万元;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80万元;1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92万元;12、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4.79万元;13、专用设备购置支出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5万元,其中政府货物支出80.5万元,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政府货物支出与预算相比减少10.13万元,减少12.77%,主原因是:政府采购方式节约了货物支出成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办公楼项目立项于2011年9月。截止2016年12月31日大队所属车辆有8辆,警用摩托车10辆,价值350.74万元,
(三)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在做好各项基本工作的基础上,加快了我单位辖区内的城建工程建设,使我辖区基础设施水平呈现出新的局面,经过不断的统筹兼顾和多方协调,日趋完善各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了我区交通管理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九、关于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本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9.2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无增减,无增减原因为本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增加1.60万元,增加原因为公务车运行成本增加。
(二)本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为20.80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支出20.80万元,占本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三)本年度我单位预算因公出境费用为0万元,与2016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本年度我单位预算公务接待费用为0万元,与2016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 门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 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交警四大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