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各县(区)落实好临时救助各项政策,及时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近日我市下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15087万元,保障了83486名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这次下达的救助资金分别为城乡低保资金14612万元和临时救助资金475万元。资金分配主要考虑了各县(区)低保人数、五保供养人数及历年临时救助人数以及各县(区)工作绩效、资金配套、资金结余等因素。其中:平定4344万元、盂县3683万元、郊区2843万元、城区1707万元、矿区1722万元、开发区788万元。 (王先锋 卢姝珍)阳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