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政发〔2016〕3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省政府取消一批
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省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晋政发〔2016〕2号)公布取消了54项行政审批事项,我市对应取消5项行政审批事项。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省政府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市政府落实省政府晋政发〔2016〕2号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计5项)
阳泉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