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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17条措施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阳泉市政府 www.yq.gov.cn 2017-11-24 10:00

   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这是我市刚刚出台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传递出的信息。今后,我市将通过17条措施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今后,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实行购租并举,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解决不同需求居民住房问题。《实施意见》指出,我市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即: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变经营理念,由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长期持有部分房源用于向市场租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库存商品住房投放到租赁市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创新销售模式,允许消费者先租后买商品住房,支付的租金可抵扣房款;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住房租赁信息采集和租赁服务方面的作用,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法开展住房租赁经营。 

  支持个人出租住房、鼓励住房租赁消费,这是《实施意见》中的两个亮点工作。为规范租赁行为,今后,我市将引导个人出租住房当事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并在不动产交易中心进行备案。备案后,房屋承租人可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文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按照《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山西省居住证申领办法》规定,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文件申领居住证,依法依规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同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还可作为合法稳定住所(生产经营场所)的证明,用于工商注册登记。

  此外,我市还将进一步采取发展住房租赁企业、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经营和交易行为等措施,以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吴   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