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5年阳泉市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报送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由阳泉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汇总。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8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阳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q.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阳泉市南大街23号,邮编:045000,电话:0353—2297565,电子邮箱:yqxxgk@163.com)。
一、概述
201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创建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领导重视,组织到位。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长在常务会议上多次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组,由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
(二)适度超前,改造网络。我市的电子政务网已经基本覆盖全市城、矿区及开发区,并与各县区实现连接,智慧阳泉数据中心已建设面积近1000平米,可容纳120个标准机柜的电信级机房。连接机房和10个节点的交换设备全部进行了改造,骨干网改为环线,全部按MPLS-VPN协议运行,全网达到4800芯公里,在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考核评审中排名第一。
(三)制定政策,强化责任。首先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季报制度。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及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阳政办函【2015】31号),要求全市各县区及有关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突出重点,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各县区及有关部门每个季度末5日内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报送至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在市政府网站首页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类”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栏目,及时向公众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及统计情况。其次,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5】59号)、《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情况开展调研督查的通知》(阳政办函【2015】124号),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工作及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和保障措施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
(四)突出重点,专项督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阳政办函【2015】148号),安排部署全市首次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工作。专项督查组于2016年1月对9个重点领域的牵头部门及各县区政府进行了专项督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这次督查,针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对一的指导,显著提高了各部门及县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了网站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普遍反映接受了一次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培训,纷纷要求市政府每年举办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以提升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行政权责清单公开。市委专门成立了“六权治本”领导组,积极推进“两个清单、两张图、两平台、一网络”的编制和公布,12月10日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的编制公布工作,共涉及39个部门3730项行政职权,同时,五个县区也已完成审批类权力清单的编制和公布工作。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市本级69个一级预算部门已全部公开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及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全市6个县区已全部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市政府采购中心全面实行“阳光采购”,全年共接收财政局委托718份,预算金额共计11713万余元,节约资金2825万余元。中标成交结果共417份,签订采购合同550份,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市住建局认真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布《阳泉市2014年城市建设统计公报》,矿区住建局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均按要求录入到“山西省住房保障综合监管平台”,及时对辖区2015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拟分配对象花名表进行公开。平定县住建局成立了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机构,通过县级政务网站对棚户区改造的工作进程、推进情况进行了公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向社会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一是充分利用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平台,在服务大厅设立了电子显示屏,将住房公积金各类业务的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办理结果、对外窗口的服务承诺、工作规范、行为准则和服务标准等在办事大厅和电子显示屏进行公开,二是中心以问答的形式编制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宣传手册》,包括住房公积金制度和相关政策,内容丰富、通俗易懂,深受职工和单位的欢迎。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市发改委及时公开各项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包括阳大铁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批、立项建设等情况、我市三泉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我市重点防护林工程投资计划以及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公示等。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市人社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积极构建空中信息走廊,实现劳动保障零距离服务。市卫生计生委针对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加强传染病防治预警工作,根据相关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一经发生会及时、连续向公众披露疫情发展、控制工作进展及预防措施,消除社会恐慌,引导公众做好防范工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6、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为了扎实有效开展好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市国资委制订了政务公开办事制度,提高企业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企业依法、诚信、廉洁、高效地开展工作,
7、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为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等信息公开工作,市环保局在部门网站开辟了“阳泉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阳泉市空气质量预报”专栏,对“监测点、AQI实时、空气质量等级、首要污染物”等情况进行实时公示。设立网上举报制度,开通环保微信平台,和公众零距离互动,加大了环保执法力度。
8、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市药监局积极推进包括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专项整治、消费警示、食品生产许可事项等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共抽查了276批次,出具检验报告112批次。
9、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市民政局加大社团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等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市工商局将上级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做到及时快速的向群众公开、解读,例如今年开始实施的“三证合一”工作,及时向广大经营者解读“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政策、流程、手续、要求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各类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37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1421条,占60.55%;行政职权类信息1464条,占4.14%;政策法规类信息1374条,占3.88%;决策类信息3295条,占9.31%;机构职能类信息1495条,占4.23%;其他类信息6329条,占17.89%。另外,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的统计,2015年我市上报省政府“各市动态”信息1190条,采纳360条,上报量和采纳率均名列全省第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全市各级、各部门十分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率为100%。均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全市共接受公众咨询10113人次。咨询方式主要是电话咨询、便民服务热线咨询、网上咨询、政务大厅窗口咨询等。接受咨询量较多的是气象、公安、人社、教育、民政、交通、工商、税务、旅游、城建等部门,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天气气象、治安户政、公务员招考、职称考试、招生考试、社会救助、优待抚恤、工商登记、税务政策、冬季供热、旅游、路况等信息。被咨询部门对群众的各类咨询都做到了及时答复,答复率100%。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申诉情况
2015年,我市共接到行政复议数量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件,被依法纠错1件,其他情形1件。接到行政诉讼8件,其中被依法纠错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件,其他情形5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为44.83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政务网络改造建设、网站设备运行维护、宣传培训、报纸公告、人员工资、办公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没有任何收费。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6年改进措施
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一些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必要的认知和了解,工作不主动。有些部门和县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人员不注重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机关内部业务科室没有形成有效的联动协调机制,信息渠道不畅通,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部门信息更新不及时,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
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督促检查,特别是涉及群众利益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全市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加强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三是加强宣传和培训,使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和业务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0一六年二月十九日